信用卡扣繳基金權益調整公告
自2008/1/1起,本行信用卡扣繳定期定額境外基金之扣繳日每月6、16、26日均可扣繳,當月帳單有新增一般消費(不含基金、稅款、公用事業費、學費、循環息及各項手續費)達2,000元(含)以上,始予回饋,基金扣繳款每40元回饋紅利1點。
調整項目
調整前
調整後
信用卡扣繳定期定額境外基金扣繳日
限每月26日
每月6、16、26日均可扣繳
扣繳基金紅利積點回饋
當月有新增一般消費(不含基金、稅款、公用事業費、循環息及各項手續費)即予回饋,基金扣繳款每40元回饋紅利1點。
當月帳單有新增一般消費(不含分期交易首期之外續期帳款、基金、稅款、公用事業費、循環息及各項手續費)達2,000元(含)以上,始予回饋,基金扣繳款每40元回饋紅利1點。